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編制財務報表有什麼好處?



 

黎小姐於大學修讀英文,畢業後便投身教育工作,在屋邨商場租了一個鋪位,獨資經營一間補習社,教授中、小學生的英文科。因為處於起步階段,她一個人打理整盤生意。裝修、購置傢俱、收學費、處理賬單、結算、報稅,她都自己處理。


黎小姐覺得,補習社生意模式簡單,將收到的學費減去燈油火蠟的支出,便知道自己賺多少,這亦是她準備損益表(P/L)的方法。處理報稅表時,她便根據這份P/L,填寫相關的數字。因為不懂,亦不想麻煩,她並沒有編制資產負債表(B/S)。


黎小姐的做法有沒有問題呢?


 

首先,根據《稅務條例》,納稅人需要保存業務紀錄七年。而收入二百萬港幣以下的業務,遞交報稅表時,是不用一併提交財務報表的。


然而,編制資產負債表有其必要。


以黎小姐的情況來說,補習社的傢俬、空調裝置、布告板等,都屬於固定資產,需載錄於資產負債表上,並且計算折舊。而折舊亦會於損益表出現,作為支出項。如果黎小姐沒有編制資產負債表,有理由相信她的損益表亦不符合會計準則的要求。


另外,因為利得稅可以享用折舊免稅額。 如果沒有編制資產負債表,便會損失這個折舊免稅額,變相交多了稅。


 

會計準則複雜䌓瑣,如果你有想不通的會計問題,不妨留言給我,我會盡量回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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